有民眾買網購衣服,收到後發現色差想「退費」,沒想到網購業者卻拒絕,強調只能「換貨」,有消費者就只好摸摸鼻子接受,但其實消保官強調,網購衣服有7天鑑賞期可以無條件退貨,必須退現金或匯款,也不可以轉換成購物金,強逼消費者下次再購物否則都能開罰。
網購買吊帶褲滿心期待拆封,但看到這深藍色布料卻超傻眼,因為原本網路照片長這樣,民眾就是看上淺色系才買的,但怎知道寄來的色差這麼大,穿在身上雖然很合身,但就是顏色偏重跟照片不同,讓投訴人有受騙的感覺。
民眾:「不能接受差太遠了,對對對要我會換貨,看起來是上面(照片)看起來比較淡,但拿到比較深。」
民眾一看就覺得這顏色差很大,比較網購照片和自己試穿,一個淺藍色、一個深到像是黑色很明顯就是不一樣,而且這可是花了1880元,想退貨賣家卻解釋,色差是陽光跟室內拍照差異,只能換貨不能退費更讓消費者氣炸,但消保官說只要是網購就有7天無條件退貨機制,這明顯違法。
北市主任消保官何修蘭:「如果是給現金或是匯款的方式,那解除契約當然是要給現金或是匯款的方式。」
消保官強調民眾可以檢舉,查證後限期沒改善可以罰3萬到30萬元,建議消費者網購睜大眼,沒有退費機制就不要消費,別讓自己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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