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回因為兩台機車,沒有保持安全距離釀成1死車禍,所謂的安全距離是多少?警方表示根據交通法規,平面道路沒有明文規定「距離」是多少,但必須「保持隨時能停煞」,儘管規定的有點抽象,不過萬一出了事,還是會以「未注意前方狀況」來判定責任。
穿橘衣的機車騎士突然停在下橋路口,後方的男騎士疑似沒注意到對方,直接從後方撞上,兩人雙雙倒地緊急送醫;類似狀況也發生在新北市福和橋,橋上往永和的騎士沒注意到右邊有來車,兩車發生擦撞,在車來車往的大路口常常上演,像是這兩台機車紅燈起步沒多久,貼很近不到一個車身,要是前方有車禍容易追撞,主要原因就是沒有抓好「兩台車的安全距離」,只是什麼叫做安全距離?
其實交通法規上,平面道路的安全距離是「隨時保持停煞距離」,不像汽車上國道、快速道路有明文規定,當安全距離是時速除以2,也就是說你開到100,安全距離就是50公尺,貨車則是時速減20,等於你開到100安全距離是80公尺。
機車騎士:「不知道(安全距離)數字,可是會自己拿捏,時速看大概多少,不會跟太近,汽車是要保持安全距離,摩托車也是要,有時煞得太快也容易相撞。」
沒有明確規定不代表出了事沒責任,警方表示車禍鑑定,還是會從車身撞痕去研判煞車反應時間,這時候肇事原因就會是「未注意前方狀況」,代表不管是騎車、開車,在平面道路慢走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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