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男子去年報稅,因為不會自己申報,於是跑一趟稽徵所,請稅務人員列表繳費,當時稅務人員列出一張清單,自己申報所得是零元不必繳錢,沒想到事隔半年多,今年1月份卻接到補稅罰款單,逃漏稅必須罰3千多元,男子覺得錯不在他卻還要罰錢,實在不合理。
涂先生拿出去年申報所得稅的收執聯,明明跑了一趟到臨櫃報稅,結果夫妻合併申報,白紙黑字算出來是零元不必繳稅,結果卻收到補稅罰款單。
當事人 涂先生:「我覺得很誇張,因為我不是不繳稅,而是你們叫我不要繳稅,為什麼你還要罰我的錢。」
去年5月申報,不懂報稅的涂先生繳出自己身分證,櫃台人員告知他不必繳任何一毛錢,結果今年1月份卻接到補稅罰款,除了要補6千多元的稅,還要額外罰0.5倍罰款3千3百多元,涂先生不服氣,陳情到國稅局,換來的只是少罰6百多元。
當事人涂先生:「原本罰3千多變2千多,等於是打折的意思,但這不應該是我要繳的錢,為什麼我要給你們政府,這是搶劫。」
報稅期間人太多,稽徵所都會和請財稅相關科系的學生協助,只是專業背景不如國稅局人員清楚,涂先生103年12月結婚,隔年104年1月才去登記,夫妻還不能合併申報103年度所得,申報學生誤會一起計算,算錯了金額,結果突槌,這筆帳該找誰算。
高雄國稅局法制局稽核黃翠瑩:「我們立場是服務協助的狀況,罰款我們有給他略為酌減,可能這部分沒有符合申請人的期待,下個階段就是訴願。」
仔細瞧,收執聯上頭蓋了藍色印章,強調幫你算出的金額是服務學生代為填寫,委託當事人簽了名字,代表已經看過,沒有錯誤,如果碰到像涂先生一樣,金額出錯被罰款,不服氣只能自行提出訴願,但這一來一往至少拖上1個月。
◤人氣精選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