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不到公車別以為是交通壅塞,高雄市公車處有9名運將坦承,為了領行車逾時的加班費,司機在開最後一班公車的時候,故意開得比較慢,或者停靠在路旁,藉故拖延時間,讓等公車的民眾,左等右等都等不到車子來,經過民眾檢舉,以及公車處從衛星定位調查,的確司機有故意怠速,增加工作時數,來詐領加班費,全部移送法辦。
一班一班的公車從總站出發,司機上工了,但怎麼回事,民眾在站牌下左等右等,就是等不到自己的公車來,有時候等了半小時,公車還沒來,火氣不禁直衝腦門。司機:「以前就有了,以前就末班車休息一下。」
經過民眾檢舉,公車處用衛星定位展開調查,發現的確有運將,在開最後一班車的時候,故意拖延,詐領加班費。高市公共汽車處處長歐秀卿:「倒數第二站了,車上都沒有乘客,他又停留在外面一個圍牆。」
根據公車處的加班規定,一位司機每天加班時數以4小時為限,前面2個小時的加班費,是底薪乘以1.33,後面2個小時則是乘以1.66,其實就算加滿4個小時的班,也只不過多幾百元。司機:「800多元,他不知道啦。」
相關單位目前已經查出有9名司機怠速詐領加班費,為了這幾百塊錢,讓民眾枯等,實在不應該,這些司機全都因為貪小便宜,被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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