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LINE帳號主打優惠高鐵票吸引民眾「加入好友」,結果高鐵公司一查發現是業者使用記名定期票給不同乘客搭乘,台北高雄的高鐵票原價1490元,但他們只賣1000元,社群網站上非常多人響應,但鐵路警察認為,販售高鐵票套利已經觸犯鐵路法65條,另外「記名定期票」應該要本人使用,不然買票的人也可能觸犯偽造文書罪。
車站大廳裡面跟陌生人相約,鈔票換車票,穿著藍色背心的男子從小包包拿出車票,販售定期票卡,客人給他1000元,對方交付定期票卡。拿來的車票有封套保護但抽出來檢視,正面是馬卡龍綠色的定期票卡封面,背面有使用規定,第一項記名票卡要本人使用,卡片下方則是持有人的姓名、大頭照、編號。
警方認為號稱天天早鳥票的業者,利用定期票不限次數的搭乘規定,北高兩地派人收取搭乘費用,下車出站要把票卡歸還,因為這張北高定期卡價值42480元,原價1490的票價按照優惠4.9折,應該是730元,業者每次收千元費用,每張卡、每個月如果有43個客人使用就能回車票成本,有賺錢才能聘請人駐點服務。
高鐵公司公關周姚君:「記名票是限記名本人使用,如果說被查證到非本人使用的話,乘車的人可能會依無票乘車規定,補收差價再加罰錢,另外這張車票會被回收。」
鐵路警察推算他們應該是年輕人透過高鐵的價差,與網路的群眾心態套利賺錢,消費者有佔便宜也不算購買黃牛票,但依照鐵路法第65條,販售車票套利會罰車票面額最高10倍,而且冒名使用記名票,消費者可能觸犯偽造文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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