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泰式連鎖餐廳,有高雄巨蛋店的員工出面指控,過年期間加班超過連續12小時,忙到無法上廁所跟吃飯,而且進公司上班才知道,原本說好的薪資,竟然是包含了31小時的固定加班費,如果加班超過31小時,也拿不到加班費,公司強迫員工轉補休,對此餐廳書面聲明稿否認,但高雄市勞工局其實在3年前,就查出餐廳不但沒照實給加班費、還違反單月延長工時46小時等4項違規,當時被開罰10萬元,今年過年又再查出類似情況,不但會被加重開罰,高雄市長陳菊更直接點名要對餐廳不定點不定時稽查!
餐廳員工汪先生:「人手不足 我們甚至連上廁所,憋尿都要憋上2、3個小時。」
知名泰式餐廳的內場員工,出面指控被公司壓榨,擔任廚師工作的汪先生說,過年期間同事們,每天連續工作超過12個小時,忙到無法上廁所,沒空吃飯
但這樣就算了,看看工時統計單上直接打上,本人同意延長工時結轉補休,等於加班時數公司不給錢強迫要補休假。餐廳員工汪先生:「我們完全沒有辦法去選擇自己是否要補休或者是轉發加班費,我當初是以為是2萬7(薪資)進來,可是我進來後才發現,2萬7是包括加班費在裡面。」
員工也拿出薪資單指控,雖然實際金額寫2萬7千多元,但是包含了31小時的加班費4260元,實際薪資只有2萬4千7百40元,傳出有上市企業壓榨勞工,高雄市長陳菊也下令要加強勞動檢查。
高雄市長陳菊:「我要求勞工局不定時不定點,你們隨時應該到餐廳進行勞動檢查。」
對於員工指控,餐廳端出聲明稿回應,強調超時加班非公司允許,對於農曆年節的超時工作,除了抱歉也會研擬改進方案,另外還澄清加班時數,同仁可以選擇補休或支領加班費,真的是這樣嗎?
其實高雄市勞工局早在101年就查到,餐廳四項違規。高雄市勞動科長羅永新:「當年度(101年)違法了2次,總共被裁罰10萬元。」
101年餐廳不但被查到沒照實給員工加班費,一個員工單月加班還違規超過46小時,國定假日上班沒給加倍工資,以及女性夜間工作,當時連續兩次總共被罰10萬元。今年又被查到員工單日加班超過12小時,因為是累犯得加重罰金,最高可以開罰30萬元,知名的泰式連鎖餐廳,接連爆出員工血汗加班,也讓這間上市企業的盛名,蒙上一層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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