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鹽也出包!食藥署稽查發現,台鹽從103年起,以「非食品用途號列」進口天然鹽,再精製成食鹽販賣,數量高達3萬7千公噸,涉及申報不實,遭台南衛生局開罰10萬,雖然檢驗結果符合標準,台鹽總經理劉中行晚間強調,主要是為了省下1%的關稅,也絕不是進口工業用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