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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架!包裝日當製造日 日正冬粉標示不實

記者 廖容瑩 / 攝影 林志恒 黃茂松 南投 報導
發佈時間:2015/04/09 17:48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查獲黑心冬粉!南投日正食品進口大陸及越南製造的冬粉在台灣進行分裝販售,但在包裝時,製造日期和有效期限前後差了3到6個月的時間,涉嫌標示不實,衛生局在南投廠區查扣冬粉約279公斤,要求業者下架回收、並依法開罰。


涉嫌標示不實,量販店收到通知,緊急把日正食品出包的8個品項下架回收。量販店店員:「要下掉了。」

以量販店、大賣場為主要通路的日正食品,冬粉算是主力商品,但食藥署和衛生局稽查時發現,日正食品從大陸及越南進口冬粉進行分裝後,製造日期是以台灣的分裝日開始算起,標示有效期限,作法涉嫌標示不實。

日正食品場高專李尚賢vs.記者:「包裝上,大概以你們這樣子的話差多少?3到6個月。所以你們自動延了3到6個月的使用期限嗎?應該說我們是依照指引方式,我們引用那個指引方式作業。」

把分裝日當成製造日期,等於為冬粉多了3到6個月的效期,而這次日正食品被點名的一共有8種重新密封包裝的冬粉,多數已經沒有庫存,現場緊急封存278.63公斤。而業者說,這3年來一共賣出250噸。

南投縣衛生局食品科長謝伶華vs.記者:「目前我們已經查到的沒有真正過期的?沒有,是標示可能是廠方自己認知可能有問題。」

日正食品在台灣經營超過40年,老闆從小包裝食品的攤商起家,以冬粉在台灣的市佔率大約1/3,和龍口、虎牌算是3大鋪貨品牌,通路遍及量販店、大賣場,現在因為分裝販售,製造日期和有效日期涉嫌標示不實。

業者解釋是依照法規規定來進行包裝、日期打印,但食藥署認為冬粉進口後只變成密封包裝,沒有再加工製造,應該依原本商品的製造日期和有效日期為準,限期下架回收,後續調查,如果情節重大最高可罰4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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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正食品#標示#冬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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