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店想省租金,不少業者會選B1地下1樓,但寶島眼鏡在台灣首度轉投資的餐飲輕食店,卻租到「防空避難空間」,損失400多萬,當時他們跟蔡姓房東租1樓和B1,有告知房東要開餐廳,還請蔣友柏團隊設計店面,幾乎完工要開店,管委會卻突然說B1有防空用途,不能做生意要求拆除裝潢,店家很錯愕也跟房東對簿公堂。
店員:「這個巧克力也還不錯喔!」
專賣咖啡、麵包的輕食店,這是寶島眼鏡集團,首度在台灣轉投資的餐飲店,平日下午店內客人還不少,還砸重金請蔣友柏團隊設計空間,但展店卻踢到鐵板。
輕食店營運經理謝惠鷹:「基本上是幾乎完工了,那因為管委會這樣說明,我們集團也因為要依法行事,所以我們也不動工。」
裝修師傅:「這裡7、8個月都當拍賣場。」
位在光復北路的店面,現在都當成拍賣會場地,出租布條高掛,當初餐飲集團和一位蔡姓房東,承租1樓店面和B1要拓點,但不知道地下一樓是「防空避難空間」,都裝潢好馬上要開店,卻被迫中止。
輕食店營運經理謝惠鷹:「我們損失了好幾百萬。」
而大樓門口就有貼,B1是防空避難空間,蔡姓屋主開出1樓店面和B1,每個月至少租39萬。蔡姓房東委託房仲:「租1樓給你,然後你覺得空間不夠,有一些需要辦公需要儲藏的話,那地下室反正我也不用,就給你用。」
雙方對簿公堂,法官認定蔡房東刻意隱瞞,判他要賠餐飲集團裝潢費等432萬,而附近屋齡差不多的大樓,也頂多1樓當店面,B1都沒有出租使用。
市府建管處總工程司邱英哲:「防空避難室的隔間必須用不燃材料,那如果有隔房間的話,那個房間也不能設鎖。」
其實在民國84年以前,60坪以上的防空避難空間可兼作停車場,60坪以下可當營業空間,請建築師變更執照就能再利用,但修法後,之前沒申請轉型,要再開餐廳或店家就全面禁止,現在防空避難空間大多都是停車場,雖然時代變遷,防空用途今非昔比,想創業省租金,店往B1開,空間規範,可別只聽房東說了算。
◤人氣精選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