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餿水油現在除了要追查流向之外,到底環保署估算「廢食用油」數據是否正確,因為環保署推估台灣去年大約有2萬噸廢食用油,主要是來自連鎖速食店和大型餐廳,但實際申報卻只有7千噸,另外1.3萬噸餿水油不知去向,更麻煩的是,這類的廢食用油可以賣錢,環保署認定這根本不屬於廢棄物,不歸他們管,反而點名應該由經濟部主導,於是乎,一桶餿水油,暴露出國內法令缺失和各部會橫向聯繫的不足,大家互踢皮油,受害的還是民眾,而且,想尋求國賠,連門都沒有。
炸雞臭豆腐炸的又香又酥,重複炸到混濁的油,不能再使用,通常店家都會集中兩個禮拜,讓廢油業者回收一併帶走,環保署估計國內每年,產生廢食用油,都是從國內家戶機關學校餐廳,大約7-8萬噸,但環保署規定,一年營業額5千萬以上餐飲業者,廢食用油必須回收、申報、登陸,而去年環保署推估廢食用油約2萬噸,只回收了7千噸,剩下的1.3萬噸卻消失不見。
環保署廢棄物處長吳天基:「54萬噸是錯的,時空背景和現在不一樣,這個數量要有適當下修。」
廢食用油流向交代不清,其實資本額小於5千萬店家,像是麵店、雞排店、夜市攤販,小型餐廳不受規範,根本無法控管,就連成大學者吐槽環保署,公布去年廢食用油高達50萬噸,等於變相賞了環保署一巴掌,對此環保態度堅定聲稱,只要是會汙染環境的才叫廢棄物,屬於環保署管轄,沒申報的廢食用油,被業者轉賣應歸於經濟部管。
環保署廢棄物處長吳天基:「廢棄物清理法是管廢棄物,當一個有價的東西,它可以用錢賣給別人時候,基本上是管不到它。」
食藥署副署長姜郁美:「它只要是在我們餐飲業裡頭,那就是我要管,但是它已經流出餐飲業,那就不是食安法裡頭一個管理的範疇。」
環保署認定廢食用油,被轉賣後屬於有價資源,才沒被列管,餿水油被製成食品吃下肚,很難對身體造成立即傷害,民眾想要國賠難度高,只是環保署,將廢食用油問題,推給食藥署,而被點名經濟部,態度低調不回應,餿水油事件竟成了模糊不清三不管地帶,倒楣的還是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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