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在台北市延吉街的住宅區,有居民忍無可忍聚集抗議,說一名餿水業者,平日把好幾桶的餿水桶,就直接放在自家門前的卡車上不處理,一到夏天,餿水惡氣沖天、蒼蠅四竄,過去社區里長明明找過環保單位稽查,卻礙於現行法規,規定「回收垃圾不落地」就不能開罰,讓餿水業者的行徑持續了10幾年,整個社區的居民全吃不消。
附近居民:「我們也不知道究竟多少桶,反正就是有惡臭。」
里長口中的惡臭來源,就是放在民宅前的這2桶藍色餿水桶,一到白天,臭氣沖天,蒼蠅四處竄飛,居民拿出照片,說凌晨都還有8桶就放置在卡車上。記者:「多久了?」附近居民:「好久了,十幾年,快30年了。」
時間隔了這麼久,衛生狀況不斷惡化,為什麼環保單位都沒有出面稽查?一問之下,才發現是法規有漏洞。環保局稽查隊郭中隊長:「法令有法令的規定,在這件事情上,他的餿水如果沒有落地的話,是不能開罰的,如果廚餘的餿水掉到地上,造成汙染,才是依衛生法(開罰)。」
原來依法回收物不能落地,業者乾脆就把餿水桶放在卡車上,居民表示過去10年來,這裡根本成了餿水「中間站」,不過看看狹小的巷弄和社區空間,居民的生活品質每況愈下,就算環保單位介入調查,1年下來也只開罰3600。
居民不能接受,自力救濟請來警方,依道路使用管理條例強制取締,更對環保局的消極處理,相當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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