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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找「合夥人」 一屋兩店省成本

記者 王薏絜 / 攝影 張肇華 台北-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14/04/27 18:46

房租對要做生意的人來說,是不得不支出的成本,但是節節攀升的房租,真的讓人入不敷出,只好窮則變,變則通,房租找「合夥人」,像是店面有蔥抓餅和鹽酥雞兩個攤位,彼此均攤一個月4萬元的房租,營業時間錯開,或是在西門町的連鎖炸雞店,一個月房租35萬,乾脆找來連鎖牛肉麵業者合租,不只一起分攤高房租壓力,還有連鎖品牌之間彼此拉抬,形成聚集經濟。

連鎖炸雞業者:「來賓34號有在現場嗎?」

客人絡繹不絕,這家位在西門町的炸雞店,平均一天營業額1萬到1萬5千元左右,一個月最多45萬,但兵家必爭之地的西門町,房租「貴桑桑」只好…。連鎖炸雞業者:「這邊房租是35萬,所以太高,我們一個人可能租不下來。」

團結力量大,19坪的店面一個月35萬,找來牛肉麵店一起share房租,隔成兩半,牛肉麵店還僅限「外帶」,連座位空間都「省下來」。

看似很「跳tone」的兩種品項,其實是經過審慎評估,一屋兩店除了均攤房租,連鎖品牌彼此拉抬,形成聚集經濟。記者:「所以老闆現在完全不敢調漲?」鹽酥雞業者黃先生:「不敢,只要一調的話,完全就沒有生意了。」

鹽酥雞攤老闆很無奈,物價節節攀漲,生意越來越差,這家店裡面還放了一個蔥抓餅的攤子,其實他們是「一間店隔兩半」,但有3個攤,旁邊的彩券行,月租一個月4萬,而另一邊的空間,蔥抓餅和鹽酥雞攤合租,蔥抓餅營業時間是早上6點到中午12點半,鹽酥雞攤做下午2點到晚上11點,均攤4萬元房租。

鹽酥雞業者黃先生:「房租太貴了,就像妳現在站在我這個地方,我現在這個地方就4萬了,所以真的房租不允許啊!所以只能找人來合租,然後一起努力。」

78年次的鹽酥雞老闆,創業兩年,從前年每個月扣除成本、房租能淨賺3萬,到後來平均月收入是1萬出頭,最近這兩個月,每個月實際入袋的只有5千元,房租找「合夥」空間一起用,否則入不敷出,開門就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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