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用手機上網,卻總是連不上線,消保官表示,可以要求業者退費!新北市一位蔡小姐,和電信業者簽了3年約無線上網,卻怎麼都無法上網,向業者反應之後,同意每個月月租費將低200元,還可以溯及既往,換句話說,蔡小姐因此可以拿回9300元。
想要點開網頁瀏覽,網路卻遲遲收不到訊號,無法連線,蔡小姐原以為向電信業者辦了無線網卡吃到飽,可以走到哪、用到哪,但實際卻是一天到晚連不上網。蔡小姐:「吃不飽,也不完全吃得到,那也不合理,所以相對即使送我這台機子,我也不會覺得它對我很有幫助。」
蔡小姐在2009年,向一家電信業者申辦無線網卡,選付775元吃到飽費率,綁了3年約,卻因為網路收訊差,讓她只能勉強使用,但多次向業者反應,卻不見業對方提出有效的解決辦法。蔡小姐:「每次繳費都會跟他講,從10月份反應,到可能到11月,他才跟我講說,那不然我們減免你200元。」
直到去年11月,業者終於向蔡小姐坦承疏失,提出把原先每個月775元的費率,調降成575作為補償,但過去使用的損失,總不能一筆勾銷、算了吧,氣得她拒付每個月月租費,並向消保官投訴。
消保官表示,蔡小姐與電信業簽訂了3年合約,原先應繳交27900元,但是因為品質問題,經協調後,業者同意退費,因此蔡小姐從去年7月開始,到今年6月合約結束,就能少付9300元。消保官:「消費者在收到他的收訊服務的開始,就要跟業者反應,那業者接到消費者的反應之後,在第一時間就應該去檢查。」
消保提醒消費者,碰到服務品質出狀況,一定要立刻反應,和業者進行協調,才不會花了錢,還吃了悶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