滷味出現LV!有店家打出LV字樣的招牌,不同的是V是用鴨翅表現,老闆說自己是因為覺得鴨翅形狀像V,認為有趣才放上招牌,不是故意想要侵權,雖然圖示跟精品LV有點不同,但智慧財產局認為,這可能就觸犯商標權法,其實過去就有香奈爾當鋪,因為侵犯精品香奈兒的商標權遭罰,業者想要仿效他人商標前,可能得想想怎麼改又不會冒著侵權風險。
斗大L字體和鴨翅交叉,這店招牌,似乎似曾相似。民眾:「LV唷!」
民眾:「它那個鴨翅剛好,剛好倒過來放,然後剛好就是一個V字。」
分裝好的煙燻鴨翅,店家老闆透露,某天包裝覺得雙節鴨翅展開就像V字形,念頭一來,就用美工軟體合成「LV」,認為有趣好記,才掛上招牌,比起國際精品包包LV,符號幾乎仿真,雖然V改用鴨翅,但可能就有侵權疑慮。
智財局商標權組長李淑美:「會造成商標識別性或信譽的折損的話,那麼就是一種侵害別人商標權的行為。」
LV品牌響叮噹!包包、服飾,各項精品,雖然與煙燻滷味店產品相差十萬八千里,但老闆用的符號相似,還沒通過商標申請,就仿效他人品牌的做法,過去就有業者遭罰。業者:「只是覺得比較在地比較容易取,當初也沒有想說要去沾他們的光。」
業者販賣二手香奈爾包,說自己是香奈「爾」當鋪,不是國際品牌香奈「兒」,二聲音用三聲音,以為可以混淆視聽,又能借用知名度,沒想到中文兩字早就都被母公司申請商標權,被法院判賠350萬元,還要撤銷商標。
連鎖飲料店50嵐,沒想到卻被誤認為跨足美髮店,出現50剪,招牌顏色同樣黃底藍字,兩者不只細看,還真以為是相同企業,不過因為業者,名稱沒完全相同,所以不購成侵權,但想借用知名度前,還得三思別冒吃上官司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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