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上路後問題不斷,現在又傳出,內政部警政署在2012年就發公文給高公局跟遠通電收,ETC車輛監控系統,要提供給警政署整合使用,而高公局甚至在2013年就同意放棄捍衛全民個資,也就是說,未來全台灣會有600萬開上國道的車子,被當成嫌犯24小時監控。
這份公文內容就是法務部回函高公局,說明提供所有國道車輛行車紀錄給刑事局的適法性公文,上頭寫著,根據個資法,個人資料之蒐集應尊重當事人權益,不得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甚至還強調,蒐集個人資料目的要有合理性,最後說明,刑事警察局全面蒐集行車紀錄資料是基於權責,請高公局審認,換句話說,就是刑事局警察局認為,高公局提供全民行車紀錄合法無疑義。
民眾:「是有點誇張,感覺自己被跟蹤的感覺,好像行蹤隨時都被掌握一樣。」
民眾:「守法公民被監控的話,比較有保障。」
民眾:「用在正當的行為上,其實是好的啦。」
監控車輛公文,高公局早在2013年就答應,未來全台灣大約有600萬輛車一上國道,行蹤就會被刑事警察局當成嫌犯24小時監控,民眾直覺這就像是電影《全民公敵》,完全沒有隱私,但也有民眾覺得,只要沒做壞事,監控車輛行駛並沒有不妥。
只是ETC上路後問題不斷,除了重複扣款以及費率亂算,現在又因為系統能夠監控車輛路線、行程,再次引發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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