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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發未核准文章得轉學 教部:恐違法

記者 吳怡玲 林志偉 桃園 報導
發佈時間:2013/09/26 12:16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桃園縣振聲高中學生,在校內辦報批評學校管理方式,校方於是修正「學生獎懲實施要點」,只要製作或散發未經學校核准的不實文件,就要留校查看或轉學,教育部表示,學校如果沒有出資,就不能干涉學生發表的文章,另外武陵高中也規定故意不尊重國家元首,要轉學,校方表示,這是從前留下來的規定,至今還沒有學生因此被處罰。

電影女朋友男朋友裡,高中生叛逆挑戰學校體制,而在桃園縣振聲高中,學生自辦報刊《烢報》,砲轟校方不當管教,卻遭到校方載獎懲實施裡,增訂一條,製作或散發未經學校核准的不實文件,將予留校察看或轉學的校規,被質疑違憲,不過校方不予回應。

同樣校規有爭議的,還有武陵高中,也出現一條「故意不尊敬國家元首要轉學」。記者:「你知不知道你們有這一條校規,是故意對國家元首不敬的話,要被轉學。」學生:「這個好像學生手冊上面有,但是沒聽說過。」記者:「你覺得合理嗎?」學生:「我覺得還好欸。」

武陵高中校長林繼生:「幾乎都沒發現它的存在,因為這幾年來,或者長久以來,也從來沒有發生過這樣的事情。」

教育部未來將調查國立高中,有無爭議的校規,並請法律專家釐清,是不是還有校規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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