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今天(27日)核准國民黨立委黃昭順臨時申請的另一項集會活動,也就是說,總統府前的泛藍支持者,傍晚6點後要移轉到中正紀念堂,持續到4月3日。只是根據集會遊行法規定,除非是必需即刻舉行的緊急事故,否則必須在6天前申請,從320到現在台北市兩度破例核准,馬英九的解釋是:這是中正一分局的權責。
320大選後第7天,總統府前依舊沸騰,國親支持者從27日晚間,轉往中正紀念堂,繼續抗爭。台北市長馬英九:「因為它們(國親)取得了中正紀念堂的使用許可,警察局沒理由不准它,我們會要求主辦單位在申請集會時間屆滿的時候(3.27)宣布集會結束,並且請求群眾離開會場,如果群眾不離開的話,警察會勸離並在適當時間舉牌警告。」
身為首都市長,又是國民黨副主席,馬英九角色陷入兩難。根據集會遊行法規定,必需在6天前,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除非是不可預見的重大集結,或是不即刻舉行、就無法達到目的的事故,才不在申請的6天之限。台北市長馬英九:「集會遊行是依照比例原則處理,如果群眾理性和平,我們會依照相關指示採取柔性勸導方式,不會強制驅離,因為那樣子會造成更多群眾抗爭。」
回頭看國親兩度申請,都不在法定的6天前,320開票當晚,連宋抗議大選不公,提出遊行申請,3月21日凌晨,馬英九隨即破例允許府前集會。25號,黃昭順申請328中正紀念堂集會,27日馬英九再度破例核准,兩度破例,馬英九說,這是分局長的權職。台北市長馬英九:「要看警察局的判斷,如果是緊急事故,警察局由分警長就可以決定,分警局已經做了判斷,這都不需要市政府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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