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日)是星期五,不過卻有200多位持偏遠特殊地區教師證的老師,向學校請假齊聚立法院抗議,他們表示自己教書教了20年,卻因為教育部的一項修正條文,面臨得補修10幾個學分,實習1年,才能取得一般教師證,他們認為這根本是歧視待遇,剝奪他們的工作權。
來自國內200多位持偏遠、特殊地區教師證的老師發出怒吼,抗議他們當了10年、20年的老師後,現在竟然面臨教育部修法,要求他們補修學分,實習1年才能取得一般教師證,變相剝奪他們的工作權。
老師:「在當初我要修學分的時候,為什麼不先把我擋下來,你(教育部)為什麼沒有告訴我的教師身份這麼特殊,讓我去修完學分,花了2年的時間,花了30個學分費,然後再告訴我,『你沒有資格』!」
老師:「如果將來台灣全部都不是特殊地區,也不是偏遠地區,請問,各位要到哪裡去教?」
老師:「投入教育工作已經十多年的這些老師們,想想這麼多家庭,這個群體的損害有多麼嚴重。」
這些老師都是民國78年到82年,因應國內教師荒,通過教育部設的師資班取得資格的老師,不過91年修正的師培法,要求全國近8萬名像這樣的老師,必須在96年底之前補修滿40學分及實習,老師們認為目前國內老師人數太多,這根本是蓄意叫他們走路,而教育部的解釋,更引起在場老師一片虛聲。
這些老師認為,教育部完全沒有解決問題的誠意,不排除未來發動更大規模的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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