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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社會譁然的「嘿嘿嘿」總統府緋聞官司,將有可能會出現重大逆轉,因為1、2審敗訴,新新聞不服上訴到最高法院,由於大法官第509號解釋,只要當事人確信為真,就不構成誹謗罪,因此,法官見解不同,將罕見的開庭公開辯論,新新聞有沒有可能反敗為勝,以及言論自由和誹謗之間的界限如何,這項判決高具指標意義。
新新聞和副總統的嘿黑黑官司,法院纏訟3年,最高法院27號就要在這間法庭開庭審理。
最高法院罕見受理上訴,並且由5位法官共同審理,為何這樣?最高院民事庭作出說明。
法院已經傳喚兩造律師,雙方當事人不會出庭。回溯一審結果呂秀蓮勝訴,只有楊照一人敗訴。
2審時,呂秀蓮一樣勝訴,但楊照與社長王健壯、記者等6人全都敗訴,而判決大逆轉的原因,是因為1、2審法官對於大法官509號解釋的適用性認知不同,關鍵的大法官509號解釋,主要是認為當事人只要查證,確信自己所說的是真的,就不構成誹謗罪。
而「新新聞」雜誌在2000年以封面刊出」鼓動緋聞,暗鬥阿扁的竟是呂秀蓮」,點明呂秀蓮在深夜打電話媒體高層,驚爆總統府內有緋聞,總編輯楊照坦承是消息來源,使得其他人信以為真。
兩造律師將會針對大法官509號解釋,適不適用民事官司,將展開激辯。如果案情大逆轉新新聞反敗為勝,將對未來1、2審法官,審理民事的回復名譽或刑事的誹謗官司產生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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