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今天有一個相當受到矚目的案例,出生在中國大陸的女童賀梅因為家中貧困,從小就被一對美國夫妻撫養,後來女童的親生父母想要要回小孩,和養父母對簿公堂,經過4年的法律纏訟,法官將撫養權判給血緣完全不同的養父母,這個案例,引起了很多人的議論。
賀梅親生母親:「我很抱歉...爸爸媽媽真的很愛你。」賀梅的親生媽媽一知道判決結果,馬上難過的哭了起來。
賀梅剛出生的時候,父母從大陸剛剛移民美國,因為家裡經濟狀況不好,只好把賀梅送給美國夫婦貝克領養。
賀梅1歲時,父母經濟能力稍微好轉,希望把她帶回自己身邊,開始打監護權官司,但是另外一方面,收養女童的美國的養父母貝克為了能夠繼續照顧她,不惜傾家蕩產,聘請律師打官司,訴訟費用高達1400萬台幣,為了籌措費用,他們把房子給賣了,甚至把家裡的勞力士錶、珠寶都給當掉。
最後連大女兒的大學學費也付不起,只好讓大女兒暫時休學變賣家產,只為了把心愛的賀梅留在身邊,法官最後判定,年僅5歲的賀梅已經適應美國生活,而且認定賀梅的親生父母沒有能力提供她最好的成長環境,最後把監護權判給美國的養父母。纏訟4年的官司,在今天拍板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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