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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檢察官「司法敗類」 判賠50萬

記者 賀乙舜 鍾德榮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04/06/04 18:29

一名擁有碩士高學歷男子,先是被指控在公車上襲胸,後來反控對方公然侮辱,兩個案子檢察官都以罪證不足,裁定不起訴。男子不滿,竟在週刊上登廣告,罵檢察官霸道無理、是司法敗類,結果這下妨害名譽罪名成立,判賠50萬。

就因為對檢察官不滿,男子還花錢在新新聞週刊上登廣告,痛罵一番。一個是檢察官,一個擁有碩士高學歷,2人怎麼會結下仇恨,還對簿公堂?

原來是男子3年前被一名女子指控在公車上涉嫌襲胸,不過罪證不足獲判不起訴,男子反控當時公車乘客公然侮辱、妨害自由,檢方同樣以缺乏證據,裁定不起訴,這可讓男子氣炸了。

前年11月,男子在週刊內頁登廣告,指承辦檢察官薛嘉珩無理霸道在先,無知在後,是司法敗類,被檢察官控告妨害名譽,求償300萬,罪名成立,高院判賠男子要賠50萬。

不只如此,還要在週刊上,以全版篇幅刊登判決主文道歉,以回復檢察官名譽,罵人付出的代價可不小。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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