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即將實施的交通大執法,有人說,在去年嚴格禁止的「偷拍取締」又要死灰復燃,真的是這樣嗎?怎麼樣的值勤算是偷拍?界線為何?警政署說,其實這一次的交通大執法,是要推動用路人的「路權」觀念,不但沒有績效壓力,如果值勤不當,更歡迎檢舉,一定會讓民眾感到「保障合法、嚴懲非法」的目的。
7月1日的交通大執法,有人說員警取締交通的偷拍又要重來,真有這回事嗎?主辦策劃的警政署交通組長說,明文定不能偷拍,絕不會死灰復燃。
什麼叫不偷拍?簡單說,穿制服在道路上就合法,不過拍攝地點有的加強,有的取消。
這是比例原則,像是台北市幾個大路口,機車騎上汽車內側道,屬於少數人違規又容易肇事就要取締,反觀部分因為道路設計不當,大多數人都會違規的路段,警方則是不再以拍照逕行取締改為攔停。
這樣的20項大執法,何國榮說,將是影響國人用路觀念的大革命。
同時,為了避免民眾有績效作祟的疑慮,警政署也舉例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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