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大選投票當天,藝人林青霞專程回來投票,結果被人檢舉亮票違反選罷法,台北地檢署傳訊她之後,將全案改分「偵」字案;檢察官調查後認為,林青霞吹乾選票的動作是擔心變成無效票,應該沒有亮票的意圖,可能會處份不起訴。
320總統大選票當天,國際巨星林青霞投票的這個畫面吸引全國媒體注意,也因為這個吹選票的動作,引發「亮票」爭議,連一旁的選務人員也趕緊提醒她這個動作。
選票上依稀可以看見蓋在連宋的2號印章,也成了民眾向檢方檢舉的重要依據。5月初,林青霞低調回台,親自到庭說明,面對檢察官訊問,林青霞解釋,她只是單純要吹乾選票上的印泥,決非刻意亮票。不過台北檢署還是將全案改分「偵」字案,繼續偵辦。
整個亮票案雖還未偵結,不過檢察官在了解的林青霞整個投票過程中發現,投開票所當時的印泥的確較濃,林青霞擔心印章擴散,選票變成無效票,因此吹乾選票,而且經過選務人員制止,就馬上收起來。
根據檢察官初步認為,林青霞沒有亮票意圖,因此全案有可能會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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