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前,藝人宋少卿跟友人一起坐計程車的時候,跟司機發生爭執,結果計程車司機找來幫手,把宋少卿這位朋友圍毆到傷重兩眼失明,現在台北地院法官判決,2名被告一共要賠償被害人1650萬元。
被害人母親:「他(被害人)還年輕,他才30幾歲啊!」
看著兒子跟以前跟女友合照時,帥氣的照片,想到如今他被打得雙眼失明,嗅覺完全喪失,老母親悲從中來。被害人的母親:「現在都要人家這樣扶著走路,瞎子,我們鄰居昨天還這樣說他,我說他就是被你們這樣說,自尊心受傷才去大陸醫病。」
不幸事件,發生在89年的一天深夜,被害人周先生跟藝人朋友宋少卿一起搭計程車,不料跟司機發生口角,還演變成肢體衝突,結果司機以無線電招來同業支援,趕來的人帶著球棒,不由分說,就往周先生臉上打。目擊者宋少卿(藝人):「另一部計程車開過來,(司機)拿著球棒往我朋友頭上就打。」
事隔四年,周先生因為完全失去生活自裡的能力,無法工作,本來談好的婚事也成泡影,這麼重大的傷害,法官判決兩名司機一共要賠償被害人1650萬元,只是被告已經郎當入獄,平常每個月收入也只有2萬多元,這筆錢判了恐怕也賠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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