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台北縣三重市水患善後處理,行政院發言人陳其邁晚間向台北市政府喊話,陳其邁說,依據國家賠償法,台北市政府是賠償義務機關,負有損害賠償責任,他呼籲台北市政府應儘速出面,主動與協商,不要把責任推給包商。
行政院發言人陳其邁(電話連線):「他(指北市府)是義務機關,他(指北市府發包的部分)發包出了事情,你跟承包商的關係是你跟承包商根據契約來嘛!但我怎麼知道,你跟承包商訂的契約到底是什麼?所以我是市民,我權益受損,我當然找工程,到底是誰在做,誰發包的啊?你要出來談,台北市你要出來談。」
陳其邁直言,台北市政府依法有監督責任,不能把所有損害賠償責任都推給包商,否則社會難以接受,而另一方面,一旦賠償事宜協調不成,受損民眾可循法律程序請求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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