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婦人到百貨公司美食街吃小火鍋,服務生把酒精膏加入還在燃燒的爐子裡,婦人躲避不及,全身30%灼傷,法院判餐廳業者賠償68萬元。
傷者林小姐:「服務生把酒精膏加入爐子,火就這樣一下子爆開來!」
吃小火鍋被燙傷,林小姐全身30%二到三度灼傷。事情發生都兩年了,她全身上下還有許多像這樣看了令人怵目驚心的大小傷痕,別說女人愛漂亮,想穿無袖的衣服,回想起被燙傷的那一剎那,求救無門,林小姐更是激動哽咽。傷者林小姐:「當時我一個人站在那邊一直燒,客人全都嚇跑了,我穿著背心,但已經顧不了,想說一定會被燒傷,我就自己把衣服脫掉,拿衣服拍火,才把火拍熄!」
兩年前,林小姐剛從英國回台灣,帶孩子到百貨公司美食街吃火鍋,服務生竟然把酒精膏加入還有餘火的爐子裡,起火燃燒,林小姐當場被燒傷;事後業者把酒精膏換成比較安全的酒精塊,還要還要求服務生要加火,必須把爐子端到廚房,但聽多了吃火鍋被燙傷這樣的意外,消費者都懂得自保。消費者:「就是不要再加酒精膏了!我剛剛還小心看了一下,餐廳裡有沒有滅火器,如果....如果發生什麼意外的話...」
不過就吃個飯,真的得這麼小心翼翼嗎?最後法院判餐廳要賠償68萬元,林小姐說,這筆錢還不夠付醫療費用,她不滿百貨公司把責任全推給餐廳業者,決定上訴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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