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一名婦女肚子痛了七年才發現,原來是醫生的疏失,為她剖腹生產時,竟然將縫合用的手術針留在她體內忘了拿出來,這使得婦人無法正常工作,法院最後判決醫師及醫院要賠償婦80萬元。
X光片在燈光的照射下看的清楚,在骨盆腔的部位有個圓弧狀物體,那是婦產科醫師幫孕婦剖腹產後忘記取出的手術針;符媽媽說就是這根手術針,讓她女兒在生產完後腹部不斷疼痛,甚至還有尿血的情形出現。符媽媽:「坐的時候就會覺得痛,原本以為是癌症,後來去檢查才知道不是癌症。」
手術針在符小姐子宮後方一待就是七年,這七年來她不僅無法工作,原本想再添個小孩的心願,想也不敢再想。符媽媽:「女兒生完第二胎準備要生第三胎的時候,就是肚子一直不舒服,她就不敢有小孩,後來美國醫生說還好沒小孩,如果有小孩可能連命都沒了。」
現在手術針已經取出,但是符媽媽堅持醫院要給個公道,一狀告上法庭,現在一審結果出爐,醫師及醫院總共要賠償80萬元。符媽媽說這判決來的太晚,這些錢也無法換回女兒七年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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