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民眾到游泳池游泳,放在寄物櫃裡的鑽錶被偷了,業者說他們不負責寄物櫃的保管責任,這位民眾求償無門,一狀告到法院,法院判定業者必須賠償20萬,消保會特別提醒業者注意。
到游泳池或是三溫暖泡澡,當然是把隨身物品放到寄物櫃裡,但是如果業者說,不負責寄物櫃的保管責任,這合理嗎?
一位民眾就是把自己的鑽錶放進置物櫃裡,想不到游完泳出來,鑽錶卻不翼而飛,最氣人的是,游泳池經理說,她們提供寄物櫃,卻不負則保管責任,如果業者還有這種心態,消保會提醒,這種行為已經違法。消保會組長黃宏全:「他(業者)所提供的服務很顯然沒有包括所謂的『可合理期待安全』,那麼這樣消費者所受到的損害,當然可以像他(業者)請求。」
遺失鑽錶的民眾因為業者不願意賠償,一狀告到法院,法官表示,游泳池業者與經理對相關設施必須負管理責任,因此以對消費者有侵權行為為由,要求業者負連帶責任,賠償20多萬。鑽錶雖然找不到了,但是這位民眾總算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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