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總統控告飛碟董事長趙少康的官司,又有最新發展,原因是昨天陳總統以詩句「人何寥落鬼何多」描述心境,趙少康認為陳總統影射他是鬼,因此要求陳總統在3天內道歉,並且連續3天在五家報紙刊登道歉廣告,否則將以民法的「侵權」控告陳總統。
就是這個陳總統引用的「人何寥落鬼何多」的詩句,讓趙少康找到可以反告總統侵權的憑據。飛碟電台董事長趙少康:「我給陳水扁3天的時間向我道歉,否則的話我就會採取法律的行動,陳總統以『人何寥落鬼何多』來回覆,這個有相當強烈的針對性,他的鬼到底是講誰呢?律師說你告他(陳總統)比他告你清楚得多,很清楚就是針對性嘛!我們可以以民事侵權控告陳水扁,你要求我在五大報,聯合、中時、蘋果、自由、台日連續3天(登報)道歉,那我對你的要求也是一樣,你怎麼對我,我就怎麼對你。」
總統府秘書長蘇貞昌:「不要在這種事情上口水,我們希望好好的反省。」
趙少康提民事告訴,而非刑事的毀謗罪,主要是因為憲法第52條規定,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上之訴究,也就是總統在任內有刑事豁免權,但是不及於民事。
總統府冷處理趙少康反告,只發簡短聲明,強調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一切靜待司法判決結果。
憲法第52條: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上之訴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