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廣電總局最近公佈了第一部記者職業道德規範,要求記者遵守不拿紅包的規定,而主持人也不能參與跟商業行為有關的廣告活動。到底大陸的不肖記者收紅包的情況如何?從以下這個假記者想要詐騙真記者的案件,可以略知一二。
畫面上這個人穿著印有「中央電視台」字樣的外套,不過他根本不是電視台的員工,而是假冒中央電視台名義,卻到處行騙;他們謊稱只要付出台幣20萬元,就可以讓付費的人在中央電視台露臉,囂張的行徑令人感到訝異。大陸記者:「你們是屬於中央台頻道裡面的吧!不是下面什麼廣告公司吧!」
假記者:「我們這個不是,我們就是台裡的,而且證件都是台裡給我們開的。」大陸記者:「能不能先播以後再付款呢?」假記者:「因為台裡面有規定是這樣的,款到後安排播出。」
事實上,大陸部分不肖記者拿錢採訪的情況由來已久,也就是因為這樣,所以不肖之徒才有可乘之機,而為了杜絕這樣的惡習,大陸廣電部門祭出了重法,明白規定記者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收費新聞;除此之外,針對了常常在電視上曝光的主播以及主持人,也特別強調不能有任何形式的廣告代言。記者:「有沒有收費的節目?」中央電視台人員:「我們沒有收費的節目。」
明令記者不得向任何受訪者收費,大陸廣電部門決定大刀闊斧,建立大陸媒體對外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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