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黃姓婦人離婚後,帶著3歲女兒,幾乎不出門。一個便當母女可以連吃3天,黃小姐在牆上塗鴉,還有人以為是符咒,最近房東告黃小姐侵占,要她搬家,希望藉由這種方式激勵她走出離婚陰影,好好照顧面黃肌瘦的3歲小女兒。
房東陳先生:「不要躲在家裡面,這樣對孩子很不好,我看孩子這樣跟著你很可憐,早餐一定也還沒吃啦!」
房東要房客搬家,甚至連她之前積欠的12萬元房租都不要了,就是希望用這種方式,逼她走出離婚陰影,別讓3歲女兒跟著受苦。
TVBS記者蔡桂華:「首先我們得爬上狹小的樓梯,才能進到閣樓,黃小姐平常帶著3歲女兒窩在2坪大的閣樓,像我有170公分高,根本無法在閣樓站直身體,環境狹小而凌亂,只剩母女倆吃前一天剩下的便當。」
一個便當,母女兩人可以連吃3天。3歲沒喝牛奶,只喝可樂紅茶,黃小姐的先生小她5歲,家人不看好這段姐弟戀,2人最後還是離婚,但黃小姐對先生沒有恨。黃小姐:「我不恨我先生啦!他好就好。」記者:「可是你不好啊!」黃小姐:「我還好啦!」記者:「你這樣還叫還好喔!」黃小姐:「看起來很糟喔!(苦笑)。」
黃小姐帶著孩子幾乎不出門,偶而還會收到法院寄來的催款通知。她的經濟來源,是樓下的自助洗衣店,缺錢用就去挖出一些銅板。她和女兒在樓上塗鴉,有人乍看之下以為是符咒拜關公,也有鄰居覺得怪。黃小姐:「(拜神)有冥想對話空間的對象啦!」記者:「你常會對著神明說話?」黃小姐:「沒人罵就會罵到那裡去,沒規矩的人亂做一些事...」
失婚婦女或許選擇以冬眠的方式療傷,但真的別讓家人擔心,更別讓無辜孩子跟著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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