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有一名女老師懷疑先生外遇,把先生說要照顧她一輩子的誓言供奉在神桌上,請神明和祖先主持公道。她的先生看了覺得是詛咒,訴請離婚,不過被法官駁回。
這名中年婦女是老師,結婚20多年,最近懷疑在消防局當主任的先生有外遇,準備調查清楚,她的先生卻早一步訴請離婚。女老師不願離婚,把先生當年跟她說過的誓言,一字一句寫下來,供奉在祖宗牌位前面。
妻子丁姓女子:「我這麼做是要告訴我公公,你看你兒子講過這些話,現在他卻這樣對付我,我還跟先生說,你或許忘了說過這些話,但是老天爺會幫你記得。」
看看誓言內容:「先生說,會照顧妻子一輩子,我的字典裡沒有離婚這兩個字,不離不棄,若我貳心,必遭天譴,不得善終,祈菩薩懲」。
其實這段文字,看看還好,只是一旦夫妻有嫌隙,說什麼都刺耳,更別說太太把這段文字供奉在神桌,先生看來簡直像詛咒。
丈夫洪姓男子:「我覺得這是家醜,私事,不足為外人道也!」
先生說悍妻打他咬他,太太則說是丈夫先動手,女兒說爸爸喝酒會打媽媽,丈夫卻說妻子會打老母親,這對夫妻各說各話,該如何處理?法官表示,丈夫提起離婚在先,太太供奉誓言在後,兩人還沒有到毫無感情的地步,所以駁回離婚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