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紐約一名31歲男子「塔馬克」,在某知名購物網站上拍賣自己的手臂,將喜歡的企業廣告,永久性的刺在自己身上,「塔馬克」認為,有人愛穿具有廣告性質的襯衫在身上,永久的刺在自己身上,是一種另類創舉,這種具有創意的廣告方式,也受到許多企業的喜愛。
31歲的塔馬克生意相當不錯,他在EBay的拍賣網站上刊登出租手臂刺青廣告,沒想到反應相當熱烈。廣告刺青男子塔馬克:「從來沒有人嘗試過,我是第一位。」
上週剛刺上藥廠的廣告,這個星期又接到生意,這個星期將「美國生活大師」網站的廣告刺上手臂,塔馬克的出租手臂刺青廣告,價值大約台幣1萬6千元台幣。
塔馬克認為,口耳相傳的廣告訊息是最有效率的,而他認為許多人喜歡穿有繡品牌的衣服在身上,不如將廣告永久將廣告刺在自身上。廣告刺青男子塔馬克:「這會永久的留在我身上,永遠的。」
不過塔馬克不是什麼錢都可想賺,具有爭議性的廣告,付再多的錢,他也不想接。
廣告專家認為,塔馬克的刺青廣告策略,是一種相當有創意的廣告方式,不過要跟隨這種風潮,可是要有很大的決心和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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