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汽車炸彈犯高寶中案件,今天偵查終結,檢察官認為他在台北車站放置爆裂物,嚴重影響民眾安全,而且炸彈威力強大,有殺人意圖,因此以違反槍砲管制條例、以及殺人未遂等6項罪名,具體求處無期徒刑,和白米炸彈犯楊儒門起訴不求刑相去甚遠。
這是去年12月,在台北火車站瓦斯箱型車放置炸彈,引發爆炸的汽車炸彈犯高寶中,落網後,他曾向警方表示,因為反台獨,希望引起政府重視,才會效法白米炸彈犯楊儒門的手法引爆炸彈。
不過當時汽車爆炸威力驚人,差點害死人釀成大禍,高寶中被捕後先以10萬元交保候傳,但一個多月後,檢方抗告成立,高寶中還押看守所,但檢方認為他惡行重大,危害公共安全,為避免將來有人效法,因此將他求處無期徒刑。
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林邦樑︰「案件裡面彼此是不相同,而且被告高寶中涉嫌選在台北車站前人潮密集眾多的地方,產生重大危害社會治安案件,所以檢方才會對高寶中作出具體求刑。」
同樣是炸彈犯,高寶中有意仿效白米炸彈客楊儒門引起社會注意,但他的手法引發社會輿論的撻罰,這次法官判他無期徒刑,和白米炸彈犯同情訴求,起訴不求刑,兩人的結果相差甚遠。
Blueseeds天然初萃精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