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開轎車撞死一名闖紅燈的女大學生,檢察官依過失致死將男子起訴,法官卻認為男子綠燈直行,是死者闖紅燈引起這場車禍,因此採「信賴保護原則」判處男子無罪,引發死者家屬強烈不滿。
死者父親:「這樣對社會怎麼交待?以後大家開車可以橫行霸道,只要是綠燈的話。」
女大學生的爸爸氣憤難平,9個月前的晚上,女兒就是騎機車載朋友,在這個人來人往的十字路口被一輛轎車給撞到。死者父親:「因為他車速太快,把我女兒從路口撞到對面路口30幾公尺。」
檢察官認為轎車駕駛超速,有過失責任,但法官卻採信賴保護原則,判決他無罪。嘉義地院法官王仁勇:「現場並沒有明顯煞車痕跡,所以很難認定被告有超速的過失,可是現場另有證人,明顯指證被害人當時騎機車闖紅燈。」
被告母親:「這闖紅燈本來撞到的人就應該沒事,因為你一台車突然出來,人家沒辦法煞車。」
現場速限50公里,到底轎車駕駛有沒有超速?成了最主要的關鍵!面對他無罪的判決,死者家屬難以接受,表示他們將會提起上訴,要求法律給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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