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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二度殺妻兒女 無罪將出院

記者 張桂端 廖文漢 台中 報導
發佈時間:2005/02/22 11:37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台中市一名精神分裂男子,3年之間連續發狂殺死妻子、5個月大的兒子跟6歲的女兒,法院以心神喪失判決無罪定讞,這名男子在療養院治療期滿就將出院,由於他還有一個讀國小的女兒,外婆擔心男子出院後,人倫悲劇重演。

民國88年8月,罹患精神分裂的王姓男子懷疑妻子外遇,孩子不是他的,在自家木工廠,拿刀殺死妻子跟5個月大的小兒子,一審以心神喪失判決無罪入院治療,不料他出院後,又發狂砍死6歲的大女兒,去年底三審還是無罪定讞,強制治療到明年初就要出院,唯一倖存的小女兒現在就讀小一,撫養她的外婆擔心,瘋狂的女婿出院後會對這個外孫女不利。

王姓男子岳母:「學校也怕他出來,會來找這個孩子,也怕他傷害到別的無辜學生,我們自己有時照顧不到,萬一孩子被他殺了,我們的壓力也是很大..有拿一張他的照片給學校,有看到他要通知我們,不要讓他進學校。」

想起女兒、外孫、外孫女慘死,吳老太太不禁流下眼淚,她認為法律是保護了殺人兇手,卻讓被害家屬時時擔心受怕。

王姓男子岳母:「我如果想起就...小孩子會做惡夢,現在有帶她看心理醫生有比較好,不然真的很怕,精神病即使判他無罪,至少在醫院長期治療,不要出來,至少等孩子大一點。」

王姓男子老家現在只剩他父親一人,他相信兒子殺人時的確是心神喪失,而且也認為兒子的病已經好了,可以出院,還準備讓他再娶。王姓男子父親:「幫他成家啊!不然我老了怎麼照顧他一生。」記者:「有人要嫁給他嗎?」王姓男子父親:「有啦!大陸那邊已經安排好了。」

兩度殺了3個自己最親的人,這樣的精神分裂患者,不但被判無罪,法律還規定強制治療最長不得超過3年,3年一到,沒有人知道他出院後會不會再發作,社會上將再多一顆不定時炸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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