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菸酒公司舊址、忠孝東路四段營業處,2年前遭小偷從二樓闖入、偷走市價600多萬香菸;菸酒公司認為是保全疏忽,向法院求償400萬,不過保全公司表示,契約上註明一樓和七樓是防盜保全,歹徒闖入的二樓並不在範圍內,法官一審判決,保全公司勝訴、不用賠錢。
TVBS記者賀乙舜:「2年前台灣菸酒公司還設在忠孝東路這棟大樓,是由這家保全公司負責安全維護,不過只有在一樓和七樓加裝防盜設備,但歹徒卻從2樓直接闖入,偷走價值600多萬香菸。」
也怪不得台灣菸酒公司會把氣出在保全頭上,認為對方失職,求償400萬。
營業處辦公室一共有七層樓,但只有一樓和七樓加裝防盜設備,但竊賊卻從二樓入侵,偷走341箱香菸,市價610多萬。
當時竊賊離去時,曾觸動大門警鈴,但保全趕到時早已人去樓空,也只能報警處理。但保全公司拒絕台灣菸酒索賠,理由是被偷的二樓、並不在防盜保全範圍內。
根據契約,只有一樓和七樓是防盜保全,其餘是防火保全,這讓台灣菸酒公司每個月省下3000多元保全費,因此法院一審判決,保全公司勝訴,不用賠。
被偷600多萬,台灣菸酒公司只能認哉,雙方在92年案發後解約,菸酒公司乾脆搬家,換一家保全,這次可不敢再節省保費,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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