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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縣新莊清晨發生一起車禍,一輛轎車撞倒一名機車騎士,駕駛趕緊打電話叫救護車,但救護車疑似車速過快,轉彎時沒注意到倒在地上的傷患,直接碾過。駕駛說他親眼看到,但死者家屬認為是肇事者想推卸責任,要求檢警查清楚。
回到車禍現場,家屬忍著悲慟,撿拾遺物。死者的鞋子,被撞飛到幾十公尺遠,當時機車上載的狗狗,當場死亡;肇事駕駛說,他撞到人後趕緊打119叫救護車,但救護車在轉彎時開得太快,他親眼看到救護車碾死騎士。肇事駕駛:「救護車的右前輪往傷者的左肩壓到胸部,在場的員警看到趕快叫救護車倒退。」
但當時也在場的員警,卻否認肇事駕駛的說法,說救護車是不小心壓到傷者的腳,不至於致死。
而車禍發生當時,騎士倒地昏迷,沒人知道他傷得多重。肇事駕駛:「我不能確定他(騎士)到底有沒有怎麼樣。」記者:「你撞倒他後是生是死?」肇事駕駛:「我都不知道。」記者:「後來就是看到是救護車壓過去?」肇事駕駛:「對。」
死者家屬:「照常理都會說是救護車撞的,救護車他就是先撞倒人才會叫救護車,怎麼會是救護車撞的?你說這樣有道理嗎?」
死者家屬認為,這些都是肇事者的推託之詞,把責任推給救護車,想逃避刑責。
車禍責任,家屬要求檢警,一定要查個清楚,總要有人為一條生命負起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