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吹起了時尚名模風,但外表光鮮亮麗,背後卻可能因為合約問題,吃上官司,一名26歲的模特兒李詅云,被經紀公司指控違約私下接表演工作,求償50萬,法院判處李小姐必須賠償10萬塊,但她不服,表示公司只介紹給她11個月的秀場,剩下25個月都沒安排,她沒收入,才會自己接秀,所以她要上訴到底。
契約到期,詅云總算可以恢復自由身,繼續她模特兒的工作。
4年前,因為懷抱夢想加入經紀公司簽了3年合約,哪裡知道對方只安排了前11個月的秀場,後面25個月通通沒下文,他因為沒有收入,只好私下接case幫忙走秀,結果反被公司控告她違約,向她求償50萬。
模特兒李詅云:「當初是以信任感為出發點,我很信任他才簽約,他也承諾會好好培養我,把我發展到一個境界,我說好,我們就簽約。」
太相信對方的結果,法院判處詅云必須賠償10萬,但他不服,認為是公司沒有履行契約在先,兩年沒安排工作,連最低勞工薪資一萬五都沒有給,更何況,公司其他三位模特兒也有相同問題,但他們通通勝訴,偏偏只有他要賠錢。
李詅云:「基本上我覺得有失公平性,所以就外人來說,也沒有人覺得合理,尤其四起同樣的案件,只有我判賠,為什麼同樣的情形,有不同判決,還是很難理解。」
不服判決,詅云要上訴到底,只是歷經這次的風風雨雨,她再也不相信經紀公司,只希望官司結束之後,她能夠重新再站上伸展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