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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4月1號開始,大家丟垃圾的習慣可要改一改了,包括北高兩市在內的10個縣市,明天起實施「垃圾強制分類措施」,如果垃圾袋裡偷渡報紙、寶特瓶等資源垃圾,立刻就會被罰1200。
TVBS記者范文欽:「聽到音樂聲,提著垃圾到路邊準備丟棄,幾乎是每個台北人的生活方式之一。」
清潔隊員:「你這樣不行唷!這袋子裡有報紙跟寶特瓶,都要回收唷!」TVBS記者范文欽:「這個垃圾袋不能丟的原因,是因為從4月1號開始,全國10個縣市將同步實施垃圾強制分類措施。」
丟垃圾,恐怕不能再跟以前一樣隨心所欲,如果垃圾袋中被發現含有寶特瓶、報紙、玻璃罐等資源垃圾或是廚餘,就會立刻接到1200塊的罰單。
包括台北市、基隆、宜蘭、新竹市、台中縣市、嘉義市、台南市和高雄縣市等10個地區,4月1號起只有一般垃圾可以丟進垃圾車。
北市清潔隊長吳錦振:「民眾丟垃圾包時,他們稽查人員會在旁邊看,因為我們袋子都滿特別的,眼睛其實就可以看得清楚。」
當然,如果您用的垃圾袋不是透明的,也別想偷渡,因為稽查員可是會一包包拆開檢查,提醒您,丟垃圾前先分類,既環保,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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