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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測器18%不合格 冤罰32億


發佈時間:2005/04/06 12:22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警方常常執行擴大酒測,嚴抓違法,不過根據商檢局的抽檢,發現員警使用的酒測器,居然有18%不合格!也就是說,民眾接到酒測罰單時,根本不曉得酒測器有沒有問題,立委估計,每年因此冤枉被罰的罰緩高達32億元,相當不公平。

喝一口酒,馬上吹氣,口腔中的酒精濃度絕對會讓酒測值飆升到1.48,所以員警酒測,一定是酒客喝酒後15分鐘,測出來的0.04,才是正確酒測值;但現在立委提出,全國的酒測儀器,不合格率竟然高出17.46%,大約18%,讓駕駛人很擔心。

我們實際突擊台北縣交通隊,有3種不同機型,都是英國進口,每一台酒測器都標示送驗和有效期限,並每年定期送檢。台北縣交通隊員李金星:「第一個這儀器只要使用1千次,就沒法再使用(停機),如果一年之中,像這個是2004年(使用年限),檢驗是9月,到了10月就停止了,不能再用了。」

問題出在儀器使用者和品質查驗單位是出自同一個單位,立委強烈質疑。立委劉文雄:「我向你買的酒測器,我要送檢之前,我就直接送到電子檢驗中心就行啦!這才叫公正,結果先送回公司,公司再調整一下,造成民眾有32億損失,長期以來民眾認為警察任意開單,就是把民眾當提款機。」

警政署交通組長何國榮:「我們考慮到儀器的公差值,所以我們每公升有0.02毫克誤差值,所以警察機關是0.28以上才告發。」

這麼一來,酒客一旦提出酒測器根本不合格,這雖然不是警察保姆的問題,但檢驗單位球員兼裁判,的確讓人很難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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