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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丙坤赴政院 說明登陸簽約立場

記者 李昀臻 焦漢文 報導
發佈時間:2005/04/07 19:03

江丙坤和對岸有十點共識,可能遭到檢調約談,為此,江丙坤下午特地拜訪了謝長廷,解釋立場,但謝長廷說,外患罪的案子已經交給法院審理,所以他無權過問,而他也明確的說,往後民意代表到對岸,涉及協商協議,就要向陸委會報備。

國民黨副主席江丙坤一趟大陸行,卻引來外患罪名,他專程走一趟行政院,把立場說清楚。國民黨副主席江丙坤:「這個時候去有爭議,但是要在這個現場去抗議,才有意義,所以,我還是冒了回來被批評的風險去了。」

儘管江丙坤說是為國為民,但謝長廷說,和對岸簽約是否涉及外患罪,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他無權涉入。行政院長謝長廷:「避免政府公權力被虛位化,避免政府被去政府化,也有這樣子的功用,我剛也講過,這案子一到法院,就蠻複雜的了。」

那到底「赴大陸要報備」的標準在哪,國民黨立委很質疑!行政院長謝長廷:「民意代表的身分去,而且有涉及協商協議,最好是要報備,一般人民和政黨身分,如果你要談到涉及公權力的問題,也是要授權。」

謝長廷的答案,顯然國民黨團不滿意。國民黨團書記長陳杰:「到目前為止,我們也看不到民進黨有任何誠意,所以我們還是關閉,協商的大門。」

一個小時的會談,草草結束,雙方各說各話,沒有交集,行政院說,案子仍然要辦,國民黨說,協商仍然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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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丙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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