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高雄市3號公車,竟然在大白天超速又闖紅燈,還被交通局長當場撞見。局長親自檢舉,讓公車處在短短3天內,對不守規矩的公車司機,簽出了申誡處分。
看清楚了嗎?碼錶上的時速已經超過60公里,但是這樣速度,還是追不上急駛的3號公車,路標清楚標明,時限50公里,司機老大卻一點也不在意,還左閃右閃,拼命超車!
5天前的下雨天,新上任的交通局長微服出巡,就是在這個路口,當場目擊公車超速又闖紅燈。高市交通局長王瑞民:「那天早上大雨滂沱,交通非常混亂,看到對面有一輛白色的車子跨越中間雙黃線,闖過紅燈,我很注意,再細看一下,那不是我們新的公車嗎!」
公車當著自己的面闖紅燈,不把乘客的安全當一回事,交通局長立刻打電話向公車處檢舉,證實考績甲等的司機,當時時速超過50公里,也闖了紅燈,公車處在3天內簽出申誡處分。高市交通局長王瑞民:「現在也會要求公車處在車後掛上駕駛員姓名及申訴電話,增加服務品質。」
由於公車處預定在年底前,租用1百輛公車加入服務,改善高雄市履被詬病的公車不便等問題,交通局長說,歡迎民眾一起監督,他也會不定時搭公車抽檢,希望公車司機不要再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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