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籍漁船「金明財11號」在日本宮古島遭到扣押!駐琉球代表表示,日方之所以抓人,除了闖入琉球經濟海域,更重要的是,日本警方在取締時,台灣漁船拔腿就跑,日方以現行犯立刻羈押,最後支付80萬台幣擔保金,日方才同意放人。TVBS特派記者林宏宜,來自琉球的獨家報導。
台灣漁船「金明財11號」因為誤闖海域,遭到日本扣押,經過駐琉球代表處全力折衝,人船終於被釋放,居中協調的代表處說,日本沒有隨便抓人,是這艘漁船靠日本經濟海域實在太近。
駐琉球代表陳桎宏:「被抓就是在這宮古島附近,宮古島附近捕魚作業經過日本漁民的通報,然後保安廳他們才派出巡邏艇去抓。」
台灣和日本琉球經濟海域不但接近,而且有重疊之處,台日雙方一般以經線123度為模糊的中間線,以往發生漁業糾紛,都是在這個重疊海域,但是「金明財11號」這次不但跨越中間線,還長驅直入。
跑到宮古島來捕魚,明顯違反雙方默契,再加上日本警方在追捕時,台灣漁船加速逃逸,還一路逃了1個多小時。
駐琉球代表陳桎宏:「來抓人的話,你當然就是不要逃啊,這當然不要逃,你一逃的話就變成嫌疑了,就可能被視為是一種走私船。」
所以台灣漁船如果誤闖日本海域,被取締最大的禁忌就是拔腿就跑,因為下場一定是遭到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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