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模林志玲所代言的瘦身產品,是否將成為公平會新規範之下,首位被處分的代言人呢?為了警惕業者,公平會未來將納入代言人也需負連帶責任的「薦證廣告規範」,而第一個開鍘的對象就是林志玲為唐安麒代言的瘦身廣告,不過公平會卻趕緊澄清,新規範尚未公告,而處罰林志玲的說法,也是看報紙才知道的。
名模林志玲在購物頻道唐安麒所代言的瘦身產品遭衛生署處罰廣告不實後,可能還將成為公平會新規範下,首位遭罰的代言人。
有鑑於名人代言風潮引發代言產品不實等問題,進而影響消費者權益,公平會擬通過「薦證廣告規範說明」草案,未來包括知名人士、專家、或消費者所擔任的廣告代言人都將納入新規範,違反者除了限期停止或改正之外,還將處5萬到2千5百萬元罰鍰,必要時消費者還可請求損害賠償。
瘦身公司負責人唐安麒:「他們(公平會)從來有沒有講過,要拿林志玲來開刀或開罰,沒有公平交易委會的人,有講過這樣的事情,林志玲一再對外公開,她個人確實有使用我們的產品,她陳述的是一個事實。」
而甜姐兒林志玲將成為首位被處分的代言人嗎,公平會趕緊澄清說明。公平會處長吳翠鳳:「其實我們到現在都還沒有確定啊,我都不曉得,什麼媒體寫成這樣,可能真的是藝人比較紅吧,就是媒體一直寫。」
雖然衛生署已將林志玲代言不實的案件送至公平會,但公平會尚未展開調查,加上新規範通過施行的日期也還沒確定,就傳出公鍘的風波,只能說人紅是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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