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每個禮拜三中常會,台北市長馬英九幾乎都會出席,而且一次就請4個小時公假,曾經一年就請了36天,台北市政府拿出公文表示沒有違法,不過民進黨議員卻質疑,一向都說採取高標準的馬英九,怎麼會用以前黨國不分時代的規定,來任意請公假。
向國父銅像鞠躬致意,這是馬英九參加國民黨中常會一定要做的例行公事,馬英九每星期都要向台北市政府請假,完成這個「忠黨」之舉,而他請的是公假。
翻開市府人事處統計的馬英九請假紀錄,馬英九每星期三參加國民黨中常會都是請公假4小時,今年公假累積已經14.5天,回溯到93年,更是因為參加中常會請了36天公假。
參加政黨活動卻請公假,聽起來似乎公私不分,不過市府說於法有據。台北市新聞處長游梓翔:「銓敘部的看法是認為他們(民選首長)參加所屬政黨的中常會,可以視為是應國內團體邀請參加與職務有關的會議,因為這樣的認定,是可以請公假的。」
雖然合法,但民進黨市議員質疑,惡法亦法。民進黨北市議員徐佳青:「對,法確實是你沒有違,但是,法是一個社會的最低標準,如果今天市長只能用所謂最低標準來檢視自己的時候,之前就不要說用高標準來對待自己。」
民國85年發出的公文,經過時代變遷,社會觀感已經不同,請公假參加政黨活動,合適與否,掀起議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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