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縣一名林姓婦人2年前遭歹徒砍斷手臂,要求五家保險公司理賠1500萬,但是法官認為,要鑽戒的歹徒怎麼會拿走婦人的整隻斷臂,而且婦人傷口也不像突然被砍斷。因此一審敗訴,婦人說這個判決,簡直就是更殘酷的二次傷害。
意外發生2年了,林姓女被害人還沒走出被歹徒斷臂的陰影,再加上要求保險理賠的官司,竟然敗訴,這對被害人來說簡直是更大的打擊。林姓女被害人:「我覺得保險公司和司法這樣對我,比那兩個強盜更殘忍。」
法官對被害人被砍傷時的現場血跡存疑,再加上無法舉出歹徒特徵,判定被害人舉證不足,保險官司敗訴,這讓當事人完全無法接受。
林姓女被害人:「我本來對保險的觀念很好,現在我對保險,就算打死我我也不保險了。」
被害人拿出厚厚一疊資料,證明林姓女被害人不但自己的財務沒問題,而且保險都是繳了十幾年的壽險,保險業者前後的態度,讓當事人心寒。
高雄地方法院行政庭長林水城:「(原告)各方面都沒辦法舉證,證明歹徒持刀砍斷她的左前臂。」
少了一截手臂讓被害人身心都受創,在家境富裕的婦人眼裡,手臂價值何只1500萬,對他們來說,歹徒可惡,保險公司更可恨,而司法似乎親近了財團,不站在老百姓這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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