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要驗DNA,自稱是辜家私生女的張怡華立了一分協議書,要辜家3天內簽下才要驗,還要求刑事局以外第二個公正檢驗單位,同時要求辜懷如和辜成允一起來驗,才能公正客觀。
就在召開記者會的同時,法官趕來內湖貼封條,鄧香妹母女看到內湖的家被假扣押,氣到不行。
自稱辜振甫私生女張怡華:「3天內希望他們快一點簽,因為他們繼承人有6個,如果3天辜家沒辦法做到,他說我們心虛,是他們心虛吧,我希望他們登報道歉,還我媽媽一個公道。」
這是辜家提告「反還不當得利」的反制手段,下午鄧香妹寫了親筆信,委託律師,到法院提出限期起訴,爭取撤銷假扣押的可能。
但回歸到問題最根本,張怡華到底該不該姓辜?雙方原本有驗DNA的默契,但鄧香妹母女,卻聯手立了一分協議書;條件是,若證明有骨肉關係,要讓張怡華認祖歸宗,保障參與遺產分配權。
而且,得指定兩個單位檢驗DNA,並比對辜懷如及辜成允兩人以上的檢體,協議期限,只有3天。
辜家律師李念祖:「辜家子女很願意作DNA鑑定,但是DNA鑑定就科學角度來說,一定要相對的另一方出來比對,有證據拿不拿出來是她的選擇,用協議書作條件,是不是合乎常情大家可以判斷。」
但被問到,如果DNA結果證實,張怡華不是辜家女兒,母女倆,是不是就該還錢?
DNA鑑定,兩家恩怨,還有得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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