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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女檢座「姐呀」 男警遭記二申誡

記者 李晴 王經綸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05/08/11 11:44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台北縣永和分局一名偵查員,日前到板橋地檢署向一名女檢察官洽公,見對方長的年輕嬌小,順口用台語叫了一聲「姐呀」,結果引來女檢察官不滿,偵查員隨後又改口叫對方「妹妹」,這下子女檢察官更加火大,認為太輕浮,簡直把地檢署當成酒店,這位警察被記二支申誡警告不得再輕浮。

辦案警察一聲「姐啊」,原本是親切,又共同陣線的用語,但這一聲「姐啊」卻使得板橋地檢署女檢座李文君很不高興,畢竟人家也是辦過大案的,怎麼可以有眼不識泰山?板橋地檢署檢察官李文君(93年七月):「那詳細的話,因為我們還在化驗中,要等法醫的報告出來才能夠確定。」

一狀怒告長官,害得永和分局高姓警察記兩支申誡,事情是這樣發生的。

這名高姓偵查員,在檢座辦公室�,見到這名年輕女檢察官,順口就喊了對方一聲「姐啊」,這個舉動,惹來女檢座一陣反感,立刻制止他,沒想到偵查員又補上一句:難道妳要我叫妳妹妹?這下可激怒了女檢察官,認為高姓刑警講話太輕浮,明明不熟還裝熟,簡直是把地檢署當成酒店,事發後立刻向上級反應。

這下永和分局可就尷尬了,馬上要偵查員提水果籃登門道歉,儘管女檢座最後氣消,但高姓警察因為言行失當,吃上二支申誡。

原本以為叫一聲姐啊,可以拉進距離,沒想到對方會錯意,刑警很懊惱,同事也替他抱不平,認為青春無敵的女檢座,反應太大,也在司法界引起議論紛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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