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名19歲大學生,最近接到一張騎機車亂丟菸蒂的罰單,沒想到一看違規時間,竟然是1年前的事,讓他懷疑是不是年底到了,公部門急著要對罰單大清倉,他覺得很不合理,不過環保局回應說,依照「行政罰法」,只要是3年內告發都有效,沒有撤銷問題。
機車騎士亂丟菸蒂,到底有多誇張,看看民眾的行車紀錄器,隨便都拍得到,高雄一位大學生,去年也遭到檢舉達人偷拍,只是都經過一整年,才接到環保局罰單,讓他覺得太離譜。
民眾:「是比較慢一點,因為1年之前的事情,可能會忘記,到底是不是有這樣的事情發生,我覺得這也是一個問題點的存在。」民眾:「時間上追朔太久了啦。」
陳同學收到的罰單,上頭寫著違規時間是100年10月,沒想到寄發通知單,已經是1年後的101年10月,而這名陳同學則是到最近才收到,認為這樣的罰單,根本就無效應該撤銷。
高市環保局主秘張瑞琿:「行政罰法它是規定3年內,只要我們這邊有做裁處的動作,就屬於合法的範圍呀。」
高雄市環保局表示,縣市合併後,每個月檢舉案件,從1千多件暴增為上萬件,而10幾名員工,每月最多只能處理5千件,罰單寄送難免出現延宕,不過為了避免再引發民怨,已經降低檢舉獎金成數,希望管控檢舉案件。
◤人氣精選文◢